瑞安市湖岭镇第二小学2022年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发表时间:2022-07-05 分享到:

根据《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瑞安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22〕223号)、《湖岭教育学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湖教〔2022〕4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姚锡总

副组长:林秀海

成 员:叶彩月  郑英弟   邱晨贇   尹海格  林步华  高洁  沈丽珍  洪浩翔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叶彩月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的原则。保障施教区内每位户籍适龄儿童均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位,学校不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不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二)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招生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以方便广大群众为目的,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科学合理设置入学报名工作事项和流程,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招生对象与要求

(一)一年级入学对象须年满6周岁,即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

(二)一年级新生凭《儿童预防接种证》,以及本人户籍证件、父母(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等到施教区学校报名。

四、招生批次与招生时间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和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的入学对象。

第二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父母及本人无房产证(不动产证)的入学对象。

第三批:施教区范围内无户籍,父母或本人拥有房产证(不动产证)的入学对象。

第四批:施教区外需就读的瑞安户籍适龄儿童,本批次分两轮招生。

第一轮:

(1)对象:①学校施教区范围内拥有全额期房的业主子女;②学校施教区范围内拥有事实房产的业主子女。

(2)要求:①全额期房业主须提供本人或其父母的购房合同、全额购房发票(金额以合同数据为准)、预告登记证,及其父母具有瑞安市户籍的户口本、在片区内居住的社区证明、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和工作证明。②2021年起,事实房产对象须提供事实房产所在地村居(社区)证明、购房合同及汇款依据、连续一年以上的水电费发票,及其父母具有瑞安户籍的户口本和在片区内工作证明。事实房产对象采用水电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备注:2022年入学的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和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截止于2022年6月30日,水电登记时间截止于2021年6月30日。

第二轮:施教区外确需就读的瑞安市户籍适龄儿童。

(二)招生时间

1.网络报名阶段:2022年,全市公民办学校及新居民子女招生均采取网络同步报名,统一使用“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符合瑞安市公办学校施教区前三批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已取得积分的新居民子女,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对应公办学校报名;如需就读民办学校的,根据学生(家长)意愿,须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民办学校报名(只能选报瑞安市域内1或2所民办学校)。

网络报名前,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手机先安装“浙里办”APP,同时注册账号,已经注册账号无需重复注册。网络报名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两种方法中的一种完成信息填报。

方法一:运行登录手机APP“浙里办”,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进入系统,查看报名须知,再根据提示进行信填报。

方法二:运行登录手机APP“浙里办”,搜索“入学掌上通”,登录“入学掌上通”系统界面后点击“入学服务”中的“义务段入学报名”,选择选择“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进入系统,查看报名须知,再根据提示进行信息填报。网络报名成功后,可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实时查询信息,同时系统将第一时间以短信方式发送监护人1手机。其中,参加网络报名公办学校的新居民子女,其审核、录取等信息,将于对应教育学区网站上发布。

网络报名具体操作,分别参见对应的施教区公办学校、积分新居民子女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指南”。“报名指南”将在瑞安市教育局官微“瑞安教育发布”或其他媒体上发布。

2.信息查验阶段:网络报名截止后,全市公民办学校对报名本校学生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对查验。部分无法核对信息的,通知学生家长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进行验证,并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予以退档。学校审核后及时公示查验结果。

3.招生录取阶段:全市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开展录取。

招生基本流程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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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生程序和方式

(一)前三批招生

1.学校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先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录取第一批学生后尚有剩余学额,学校按照户籍取得的时间先后顺序实施第二批预录取。学校招收第二批学生后,尚有剩余学额的,按照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实施第三批招生。

2.学校施教区前三批超计划未能录取的学生,按《瑞安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瑞教义〔2022〕223号)中附件3《2022年瑞安市部分学校新生入学统筹办法》进行统筹分流。

3.学校按规定程序招录前三批的适龄儿童后,招录总人数不足学校招生计划数时,但平均班额已达到40人及以上的,不再启动招收第四批适龄儿童。

(二)第四批招生

1.学校招收第三批后有剩余学额,则启动第四批招生程序。

第四批现场报名及材料审核时间:8月8日

地点:瑞安市湖岭镇第二小学知行楼三楼会议室

2.需提交审核的材料:

(1)一年级新生《儿童预防接种证》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入学对象及其父母所在页)(A4纸张复印);

(3)事实房产的相关证明材料。

(4)施教区范围内经商的经营户子女,提供居住证明、租赁合同及发票、工商执照、水电缴费发票等。

3.审核录取。①第四批第一轮: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少于剩余学额,学校如数录取;若多于剩余学额的,则以水电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②第四批第二轮:学校第四批第一轮录取后,若还有剩余学额,则启动第四批第二轮招生。报名数少于剩余学额,学校如数录取;若多于剩余学额,采用电脑派位或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

六、有关招生政策说明

(一)学校施教区范围:

根据《湖岭教育学区中小学施教区划分方案》,学校施教区范围如下:

大岭垟村、永瑞村(原盘龙山、丁山、湖东村)、汇川村(原冯岙、项垟、新社、马车湾、雅村村)、潮至村(原岩头、下街、上街村)、南溪村(原路头、下店村)、大河村(原河山、大岭脚村)、陶溪村、贾岙村。

注:原桂峰和永安学校施教区学生可以在湖岭镇第二小学招录施教区前三批学生后尚有剩余学额时报名就读。

(二)房屋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房产证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招生的房产依据。

(三)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和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住宅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及以上)登记时间均截止于2022年6月30日。

(四)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和房产持有人的户籍均须与上述房屋地址一致,并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无房产证明,且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施教区学校报名。

(五)2016年4月10日后取得住宅房产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房产证的,户均且每户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及以上,须提供瑞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唯一房产证明,同一套房产3周年内安排一户产权人子女就读,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施教区学校报名。

(六)房屋在抵押期间的,须提供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房屋产权证明,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施教区学校报名。

(七)政策优待对象

1.持居留证的适龄华侨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指其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成年兄姐等)在施教区内拥有户籍和房产的,可持市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包括父母及本人华侨身份证明、居留证,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适龄华侨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关系证明材料或公证书等)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房产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其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内拥有房产的,也可持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和市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到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港、澳、台同胞子女和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参照以上方法执行。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部队工作的军人子女;瑞籍现役军人子女;驻瑞部队现役军人(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户籍登记在集体户的军转干部子女,其入学根据军政〔2022〕247号、浙政联〔2013〕2号及瑞政办〔2014〕164号文件执行。其中,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根据学生(家长)意愿,由市教育局在学校招录前予以无障碍优先录取。

3.市人才(企业人才)子女,按照《2022年瑞安市人才(企业人才)子女优待入学实施细则》(附件6)执行。

4.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子女,按照《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子女的通知》(温教办基〔2020〕6号)等文件执行。

5.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的其他优待对象,按规定予以妥善安排入学。

(八)其他特殊对象

1.因孤儿领养、父母离异而户口未落实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民政、公安、法院等单位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

2.政府统一组织并在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移民,其适龄儿童少年须持父母或祖父母移民审批表到移民安置点施教区学校报名。

3.残疾儿童少年按规定到有关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或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个别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服务,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九)已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并缴费确认的学生,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再参加我校任何批次的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按我校招生程序招录。对于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无故放弃的,以及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录取资格的,按本细则程序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

七、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一年级招生2个班,80名学生.

八、招生纪律

(一)学校将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及时组织招生工作。招生工作信息全面公开,按规定时间将每一个批次的招生结果上报学区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计划数招生,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建立学生电子学籍信息。

(二)入学对象父母(监护人)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或在招生报名中不按规定选报学校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电脑派位(或抽签)资格和录取资格,并予以通报;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产权、社保等证明的,将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九、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65486771

(二)监督电话

市教育局:65890963;

湖岭教育学区:65497313;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65815611。

瑞安市湖岭镇第二小学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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